教育教学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7-15浏览次数:8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和广东省委12号文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实践教学的实施方案。
    1、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形式。主要采取课堂实践教学、课后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教学等形式。课堂实践教学主要结合教学内容引导学生进行读、写、讲;课后实践教学主要开展主题读书活动,每年要根据教学内容和目的并结合学生思想状况确立一个读书主题,并给学生推介一批好书,指导学生阅读,并要求写出读书体会和收获,在全校范围开展评比,评选出优秀文章结集出版。社会实践教学主要采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等形式。一是组织学生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基地参观考察和调查研究。二是由思政部教师与团委、学生处共同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署期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帮助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国情,体察民情,以巩固和深化《概论》课教学效果。要求学生结合课程学习的理论知识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并开展评比活动,将评选出的优秀调查报告推荐到有关期刊公开发表或结集出版。
 
    2、实践教学的具体安排。根据文件要求,《概论》课程占6学分,108学时。按要求,思政课实践教学的课时不宜超过该课程总课时的四分之一。据此,我院的《概论》课实践教学计划安排24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实践占6学时,主要由任课教师结合教学内容安排课堂实践内容;课外主题读书活动占6学时;实践基地调查、考察或暑期社会实践占12学时。考虑到学生人数众多而实践基地的接待能力有限,每学期组织到实践基地参观调查的学生人数控制在授课学生总数的1/3左右,其余未参加实践基地考察的学生则安排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3、实践教学的考核。本课程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50%)和实践教学成绩三部分构成。实践教学的成绩占本课程总成绩的30%。主要对学生提交的读书心得文章、社会调查报告以及课堂讲演的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概论》教研室
                                                                     200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