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思政部听课评课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5-12浏览次数:528

    为了提高思政部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强化教书育人意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和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制度
1、听课的对象:本部的所有专兼职教师。
2、听课的方式:
(1)定时听课:即按计划有组织的听课。一般是听课前将听课人、授课人、听课时间、地点等通知给当事人的一种方式。
(2)不定时听课:由各位教师或部教学督导组进行随堂式的听课。一般是听课前不打招呼,直接进入课堂听课。
3、听课的内容:
(1)教学态度:按时上下课;教案、讲稿、教学计划等的准备情况。
(2)教学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透析重点难点问题的精辟性;讲授问题深度和广度的延展性;语言表达的准确性与生动性;思维逻辑条理的层次性和清晰性;知识运用的自如性和丰富性;板书的整洁性和条理性。
(3)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的能力;使用普通话的能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4)教学效果: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四)听课的时间及次数:
每学期每位教师的听课次数应不少于2人次,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
二、评课制度
1、评课的原则:
(1)谁听课谁评课的原则。每次听课以后要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评课,凡是参加听课的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进行评课。
(2)客观、公正、公开原则。评课人要根据听课情况客观如实地对授课人的教学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有话讲在当面,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3)听评结合,以评促学,以学促教的原则。听课是评课的前提,评课是听课的总结,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
2、评课的方式:
评课时要心平气和地采用面对面谈心式的讨论和交流,切忌语言尖刻,伤及人格或当老好人,什么都好,一团和气。要将优点说全,缺点讲透,评价恰当,以理服人。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3、评课的标准和结果:
根据听课的内容将听课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4、评课的效力:
评课的结果与教师平时的教学奖励和教学评价结合起来,其作用是:
(1)作为年终考核成员打分的参考依据。
(2)作为本部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3)作为评奖选优的重要依据。